如果沒有意外的話,陳水扁即將獲保外就醫,不過,當陳水扁踏出監獄的那一天,也開啟了外界對法務行政雙重標準的強烈質疑。

曾任中華民國總統的陳水扁,應否被釋放,本來就屬政治問題,若朝野有共識釋放陳水扁,其實反對聲浪並不會太大,問題是,一向主張「依法行政」的馬政府必須選最適當的方式運作,而不是打著「依法行政」的招牌,卻處處採 「客製化」處理。

不少法界人士認為,就「釋扁案」言,影響最小,或是說最佳的解決方式應是採「赦免」,如此,可兼顧法律和政治的考量,且不影響其他一般的受刑人;但高層卻捨近求遠,硬是走「依法行政」放扁,其他也被關在監獄的受刑人如何能夠接受。

在九合一大選、國民黨慘敗之後,扁即獲保外就醫,事件本身就瀰漫了濃濃的政治味隔離霜,為去除外界疑慮,法務部只好試圖在「依法行政」上搽脂抹粉,「量身打造」過程粗糙,讓法務行政的公平性跟著陪葬。

選前、選後,陳水扁的病情並沒有太大變化;在選前,法務部對扁保外就醫的准駁是「尊重醫療專業,一切依法行政」,結果並未同意,但選後仍是「尊重醫療專業,一切依法行」,結論卻是南轅北轍,一樣的「依法行政、尊重專業」,卻硬是有不同的結果,其他都沒改變,變的卡拉錄唱只是選情、政情,以及法務高層的「心態」。

選舉之後,各縣市首長掀起一片「拆除違建」熱潮,未料,法務部卻在「釋扁」一案的司法行政上,大剌剌的築起華麗的違建,若依新任縣市首長的標準和魄力,理應即報即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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